工会经费返还政策延期啦!没退的老板注意啦!快跟柏图财税一起看下什么情况!
近日,山东省税务局转发了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其中,明确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小额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要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自2022年10月起满足政策的工会组织可向所属上级工会申请返还经费政策。
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每年11月底之前,会收到返还的上缴的工会经费,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工会。
还以泰安为例,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返还上缴的工会经费,需要填写申请书、承诺书,以及附上上缴工会经费银行回单。
一般而言,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付经费,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则在企业成立满一定时间后,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筹备金。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在规定时间内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以前缴纳的工会建会筹备金不再返还。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
如果你向税务申报的是按照工资总额为0.8%「2%*40%」计算的工会经费,那就是这种方式。
工会经费不能随便花!根据规定,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开支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